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關於五溝排水工程與野溪濕地開挖聯合聲明


聲明單位

五溝水守護工作站
美濃農村田野學會
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
高雄市柴山會
荒野保護協會高雄分會


    關於屏東縣政府「新赤農場永久屋基地聯外排水改善工程併辦土石標售」一案,自今年(2012)二月初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出面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之後,因工程將影響濕地湧泉而協議暫停施工。直至三月底,本站經與縣府水利單位多次實地現勘與溝通後,方取得雙方初步同意變更部分設計內容,再行協商溝通,此變更設計亦將於五月中旬完成。



    遺憾的是,本站於上週的510()12()兩天,接連發現兩起與此案相關的工程仍在持續進行中。更令人感到氣憤的是,即便官方的工程尚未進入,五溝野溪濕地現場竟已慘遭怪手破壞。(相關報導請見這裡)


本站提出的疑點如下

(一)  關於五溝村與萬金村之間重要道路(屏100鄉道),今因施工廠商提前施工,將道路完全封阻,造成兩村村民往來不便,顯有違合理的比例原則。

(二)  此段工程(B)的上(A)、下游(C)尚未完成土地徵收及變更設計作業,B段的施工只會導致上游排水加速、增量進入五溝,雖解決了上游淹水問題,卻帶給下游五溝水居民更深的淹水恐懼。

(三)  又廠商將刨除之AC柏油路面廢料,堆置於向私人承租的土地上,該地屬河岸野溪旁之低窪處,緊鄰五溝水村庄周圍。遇雨時恐因無法發揮滯洪功能,導致河水外溢造成村莊淹水之虞。

(四)  針對野溪遭遇怪手破壞一事,突顯了行政部門間橫向聯繫的缺乏。今因地主申請公用事業單位之業務,逕自委託外包廠商施工。「傳統聚落保留區」的設置形同具文,公部門允諾保護濕地生態的宣示,只是張空白支票。

對此,我們嚴正呼籲

(一)要求施工單位應提出更適當的交通替代方案,並盡速將堆置的廢棄物,依相關工程廢料輸運計畫完成遷移。

(二)今後,任何公共事業舉凡涉及五溝聚落之空間發展、生態保育與人文保存之計畫或工程施工,皆應依據《文資法》,事前提報予縣府文化局,進行文資審議並勘查後,才得以報請施作或移除。

    法律面上,本村全村範圍內已依《文資法》正式公告為「客家傳統聚落保存區」,而今面臨開發工程、或源自於私利的破壞行為,頗有徒法不足以施行之憾。政策面上,五溝村與萬金村的淹水,是區域水文整治不當的結果;新赤農場永久屋安置區的設置失當,突顯出國土空間規劃與配置,在未考慮整體環境因素下,規劃思維不週,造成河川上中下游的治理問題,也延伸為河川上中下游的區域發展衝突,甚至將此衝突轉化為聚落內部公共空間合理化發展與地主私人權益的對立關係。看似為解決民生困難的公共計畫,反卻延伸出更多的問題。

    無論屏東縣政府如何承諾保證濕地生態,如今的結果其實已經可見在如此的工程計畫之下,濕地不保恐將成為事實。即使濕地與次生林的保護,未來不因工程而遭破壞,也會毀於工程開工前台電公司的電桿移除作業。那麼當初縣府的承諾與設計,就只證明是一紙空話,甚至是粉飾太平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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