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繁榮客庄產業 政府應助行銷

繁榮客庄產業,是《客家基本法》重要立法精神。就像原住民豐年祭,客家慶典近年也自娛娛人,凝聚客家人自身文化認同、提升族群自信之餘,也帶動觀光人潮與商機。客語專家古國順認為,傳統客家文化元素加上高品質的設計,絕對能夠成為受歡迎的現代商品,但在行銷方面,還需政府協助。
 古國順詳列客家產業必須具備六點利基要件:建築、美食、特產、古蹟名勝、好山好水、好人情。他說,這六點都是客家民俗文化的彰顯,例如新竹北埔的特產柿餅、粄條,見證一百多年歷史的姜家天水堂,美濃的紙傘,竹北的新瓦屋,萬巒的五溝水…等。古國順指出,在行銷方面,還需政府協助,例如輔導商家「做生意以外的待客之道」、培訓文化解說志工等等。
  清大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張維安感嘆,就他了解,台灣直到一九八四年才有第一家真的客家餐館「你家我家」,在各地方政府努力的促銷下,現在走到哪裡幾乎都有,尤其以桃竹苗數量最多。
 「活絡地方產業」是馬英九競選總統時的政見之一,各縣市如火如荼舉辦各項客家文化產業,雖然吸引許多外地人參與,但更重要的是,能不能讓外地人將客家文化擴散出去,形成區域的特色,張維安認為值得深思。

 張維安舉例,以前辦豐年祭或客家冬收戲劇,是民間自發性發起,現在反而是由地方政府發起,甚至是標案爭取到預算才辦,辦活動時可能人山人海,但只有表演,看不到民眾由內而外的喜悅,未來辦這一類活動時,應想辦法凝聚社區民眾的情感為目的。

 政大副教授彭欽清建議,政府在分配預算時,需考量都會區與山區的資訊落差,「要雪中送炭,不要錦上添花!」山區客家庄受外來文化影響較少,保存更好、更完整的語彙,但當地人資訊不充足,爭取經費時往往居於劣勢。例如以通過客語認證的比例決定補助金額,對鄉間民眾明顯較不利,或許可循社工模式,請地方政府及學者、地方文史人員尋訪,彌補不足之處。

資料來源 2010-05-12 中國時報 【朱立群、李坤建、陳至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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